1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17-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6版)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审议事项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钟柏安先生的辞职报告,钟柏安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钟柏安先生的辞职请求,辞职报告自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生效。公司对钟柏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柏安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36,761股,占公司股本的0.02%,钟柏安先生离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管理。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吴小红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吴小红女士于2017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吴小红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吴小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 吴小红女生的个人简历

吴小红女士,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于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期间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税收政策法规科科员。2015年10月辞去公职后于2016年1月加入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吴小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系公司一致行动人吴伟洋先生的配偶,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之儿媳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经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小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联系方式:

姓名:吴小红

电话:0592-6666866

传真:0592-6666899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路30号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ncc.com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罗凤莲女士的辞职报告,罗凤莲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罗凤莲女士的辞职请求,辞职报告自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生效。公司对罗凤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梁昌晓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梁昌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监事,现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梁昌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6.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后,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16年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9. 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10.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6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 出席现场会议及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董秘办。

4、 合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7年5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吴小红、邱碧华

电子邮件:stock@sunrise-ncc.com

联系电话:0592-6666866

传 真:0592-6666899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3

2、投票简称:日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5月2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股份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880号《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日上集团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4,292,11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8,347,884.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35号《关于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上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0.00万股普通股。日上集团此次非公开发行2,11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截至2015年5月19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7,40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0,095,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614.4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693.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3,229.8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63.6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资项目1,307.90万元,其中: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支出1,307.90万元,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支出0.00万元。

综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114.9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5,356.23万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56.23万元。

2016年12月21日,由于银行柜台人员优先选择该行常用账户,导致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保证金89.79万元错转入到非募集资金账户40325001040023091,于2017年1月12日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40325001040023091将89.79万元转到募集专用监管户。

综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163.6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072.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7,756.0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16.3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4年10月本公司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0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兴业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账号129950100100086579于2016年8月29日申请注销。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账户(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011,184.10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11,331,558.12元),已扣除手续费46,035.86元(其中2016年度手续费2,334.9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为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皆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一个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是对原有生产经营方式的完善、优化与扩展,故上述项目无法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3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7月11日,公司将2015年7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到募集户。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新长城(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6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2日,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3月29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汽车钢圈及钢结构生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176.13 万元、利息收入总额 632.3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13年4月15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817.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6,018.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将“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生产150万套轻量化无内胎钢圈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872.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2016年8月25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872.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2,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347,884.00元;其中2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00,750,000.00元,超募资金47,597,884.00元。

2、201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7,597,884.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2013年9月2日、2013年11月30日,公司将超募结余资金7.24万元、0.3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募投专户中,专项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12月21日,由于银行柜台人员优先选择该行常用账户,导致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的保证金89.79万元错转入到非募集资金账户40325001040023091,于2017年1月12日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40325001040023091将89.79万元转到募集专用监管户。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7年4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4日

附表: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