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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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2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通知,华虹电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343号】,华虹电子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关于华虹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