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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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ST佳电 编号:2017-03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8)。本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4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7.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9.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议案7涉及关联事项,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厂、北京建龙重工集团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等股东已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2.议案10 为特别议案,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年4月20日9:00—1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电话:0454-8848800、0454-8467799

传真:0454-8467700

联系人:王红霞、刘义君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附注:

1、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