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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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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外地股东可用通讯方式预约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邮编:100070

5、 联系人:胡一元、刘欣、王泽川

6、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 传真:010-63783054

8、 电子邮箱:hyy@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7-01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研究,决定聘任刘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刘欣女士已于2014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七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刘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刘欣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刘欣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刘欣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6年加入公司,2014年9月至今在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实际工作经验。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电话: 010-83681321

传真: 010-63783054

邮箱: liuxin@dpc.com.cn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7-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7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殷国森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四、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已达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经与该所沟通协商一致不再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计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九、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