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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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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非处方药类指公司非处方药业务线销售的产品,包括健胃消食片、草珊瑚含片、乳酸菌素片、古优、胖大海菊花乌梅桔红糖等。非处方药类毛利率同比下降5.66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太子参等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616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350万元,下降幅度为59.26%,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中杞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终止杞浓酒生产项目,本期收回原购地款2,350万元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3,000万元,下降幅度为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36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5,836万元,下降幅度为44.22%,主要系公司上年末预收货款本期销售转销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04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979万元,下降幅度为49.24%,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度绩效薪酬所致。

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872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456万元,下降幅度为43.7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末未结算款项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2,297万元,较上年末下降6,913万元,下降幅度为75.06%,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了融资租赁款6,000万元所致。

7、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00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00%,主要系公司申请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扶持,本期收到3年期无息贷款2,000万元所致。

8、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1,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2万元,增长幅度为39.65%,主要系公司本期按财政部规定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通过本科目核算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2,8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83万元,下降幅度为35.56%,主要系公司积极尝试优化媒介资源配置,本期广告宣传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2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3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6万元,下降幅度为97.18%,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委托贷款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将价值约1,000万元的自产产品捐赠给江西省慈善总会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3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958万元,下降幅度为111.81%,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解付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3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1万元,下降幅度为33.03%,主要系公司本期植物有效成份提取及保健食品生产项目和研发大楼项目建设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7,0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77万元,下降幅度为201.46%,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取得的融资租赁款6,000万元于本期归还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虹光

日期 2017-4-18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7-00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宁夏朴卡酒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朴卡)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宁夏朴卡增资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增资后,宁夏朴卡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至1.2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夏朴卡于2009年11月成立,主要从事公司酒类产品研发及贸易经营,公司酒类产品的对外委托生产通过该公司进行。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为宁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钟虹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宁夏朴卡资产总额2,041万元,负债总额10,220万元,所有者权益-8,17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14万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7-00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办理完“三证合一”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17-00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5日、2017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03)、第七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04)、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0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008)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5月18日9:00-12:0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江中药业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周晴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2532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