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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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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释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显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减少47,577.01万元,主要是货币支付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数减少16,687.31万元,主要是前期预付款在本报告期已经结算所致;

3、主要是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加6,289.10万元,主要是应收上市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款增加所致;

4、存货比期初数增加20,967.19万元,主要是东方钛业全面投产后增加的产成品和半成品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数增加1,042.87万元,主要是受钒钛产品价格上涨影响,3月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减少223.08万元,主要是公司完成资产出售后债务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期初数减少38,592.27万元,主要是归还关联方欠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22,131.00万元,主要是公司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9、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2,131.00万元,主要是公司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0、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220.61万元,主要是本期专项储备使用较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受公司2016年度资产出售影响,导致利润表下列项目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

1、2017年1-3月,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1,028.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05.29万元;

2、2017年1-3月,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3,964.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300.06万元;

3、2017年1-3月,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9,147.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025.79万元;

4、2017年1-3月,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5,26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253.93万元;

5、2017年1-3月,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24.75万元;

6、2017年1-3月,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1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94万元,主要是本期支出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88.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448.68万元,主要是攀钢钒钛资产出售影响所致;

2、2017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7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825.7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土地处置收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3、2017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429.78万元,主要是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6年5月3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深交所自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7年度)公司经营无法达到恢复上市条件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暂停上市的信息披露 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