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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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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永安国富-FOF1号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1000万

特别风险提示:本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以及通过子基金投资的项目均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并且投资周期较长。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度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证券投资,存量规模不超过31.6亿元,年度新增投资约 4.6亿元,存量投资退出后可以滚动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公司专业投资平台通过自营投资或通过信托、证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通道和私募平台进行投资。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专业投资平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资管”)以自有资金认购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永安国富-FOF1号私募投资基金份额。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汇鸿资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额度内,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 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

1、名称: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富”)

2、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9日

3、管理模式: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管理人员:肖国平、沈吉凡、张桂珍

5、主要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境内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含沪港通、深港通股票、网下申购)、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期权、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等)、融资融券、场外衍生品、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债券(含银行间债券)、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以及央行票据等)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品种。深港通股票需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之后方可投资。

6、近一年经营状况:永安国富2016年资产总额:307,568,898.52元,负债总额:91,154,653.67元,资产负债率:29.64%,主营业务收入202,311,556.76元,实现净利润:131,138,905.58元。

7、永安国富是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备案编号P1008224)的管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

8、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基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基金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永安国富-FOF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成立背景:永安国富目前有多种基金产品,且产品种策略不同,为了分散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平滑收益曲线,提升基金产品收益率,公司决定发行FOF产品,用于购买本公司的不同种策略的基金。

3、基金总规模:人民币25亿元。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公司专业投资平台汇鸿资管作为投资人之一认购1000万元。

5、资金来源:汇鸿资管自有资金。

6、出资进度:汇鸿资管在认购时一次性全额出资。

7、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本基金为FOF产品(基金的基金),主要购买由永安国富发行的不同投资策略的子基金,购买子基金的份额及时间,由本基金的投资经理及永安国富的投资策略委员会决定。管理过程中涉及主体和其职责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投资于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本基金财产。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汇鸿资管为本基金投资人之一,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私募投资基金财产;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私募投资基金份额;

4) 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资料;

6)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合格投资者确认书》;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交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向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与反洗钱工作;

8)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9)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0)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本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计提, 每日计提, 按季支付,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不计提业绩报酬;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产品采取“高水位法”收取业绩报酬。

8、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剩余资产可投资于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现金管理工具。

(2)投资项目和计划:本基金旨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前提下,追求组合资产长期稳健增值。通过购买永安国富发行的不同投资策略的子基金,分散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平滑收益曲线,提升基金产品收益率。

(3)盈利模式:购买永安国富发行的子基金产品获得基金收益。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对永安国富发行的子基金产品或投资的现金管理工具进行赎回。

三、 风险揭示

本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以及通过子基金投资的项目均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并且投资周期较长。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汇鸿资管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并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投资平台的作用,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对外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