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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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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届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无对中小股东(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实行单独计票的议案;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 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上午 10 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 年 4 月 19日-2017 年 4 月 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月 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509号天恒大厦10楼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茂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768295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76829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会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29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29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29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