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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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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议案四《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亿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3,439,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268%。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1,210,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2568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229,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00 %。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5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8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9,409,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2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4,5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4,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7%;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3,439,29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40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史山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被质押及

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本次股东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0日,程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21,196,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3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53%。

4、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会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险,程先锋名下尚有306,196,307股股份可用于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申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明细表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