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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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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09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发行价格10.28元/股。

截至2015年1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3,576,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3901150638000000165的人民币账户211,524,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为12010122000485413的人民币账户70,632,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94170154500002648的人民币账户41,42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4,615,422.64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变速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为11,498.80万元,现实际投资金额为5,527.20万元,节余资金为6,239.8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账户利息收入)。变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获取现金能力的持续增强,公司利用自身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日常生产经营,使得铺底流动资金实现节约;(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变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7,500.00万元,其中有47,500.00万元已到期,共产生收益619.63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7,547,801.54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5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77,547,801.54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速操作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5,527.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6,239.8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账户利息收入)。根据本公司2017年3月31日公告,“变速操作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26.6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926.69万元披露有误,系计算错误所致;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47.64万元(含利息收入)与实际节余6,239.82万元差异,系到期后收回5,500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89.79万元和账户利息收入2.38万元。

六、 其他事项

无。

七、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里披露: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公司将新增净利润2,295万元/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产。(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里披露: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公司将新增净利润1,636万元/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基本达产。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志荣先生、副总经理周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3、4、5、6、7、8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余飞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