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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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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8日17: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蔡忞

邮政编码:4300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李绍平、袁宏亮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监事刘承立、王小君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江及总会计师张国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承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相关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所属子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675,715,442.04元,本期净利润为45,421,739.74元,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42,173.97元,本期已分配利润592,177,903.22元,本期因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未分配利润1,262,461,989.02元,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86,879,093.61元。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现拟以公司总股本6,507,449,486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91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592,177,903.23元,剩余1,794,701,190.3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全面、准确的。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李绍平系三峡财务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监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