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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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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4月22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7、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 2017 年 5月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17 年 5 月9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文贤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china@quick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7-014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编号:2017-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30,000.00万元,投资品种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至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编号:2017-0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7-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主要内容: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股本9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7,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119,600,000.00股。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96,724.33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52,752.40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43,971.93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108,581,197.58元,扣除2016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82,8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225,169.51元。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股本9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7,60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119,600,000.00股。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快克锡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