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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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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宋东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0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698,200,4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32.52%。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是我国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一季度国内经济形势保持了企稳回升的态势,GDP同比增速6.9%,PMI连续保持在51%以上运行,PPI涨幅扩大,二月单月创08年以来的新高达到7.8%。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能源战略方针,强化管理,紧抓机遇,坚持贯彻绿色发展,不断巩固安全防线,稳步推进各项目建设。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8,221,641.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73,228.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44,132.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43 %。

一、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各经营板块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一)哈密新能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受去年年底商品价格上涨过高、过快,且价格无法传导至下游及终端,下游需求持续减弱等因素影响,导致国内甲醇市场弱势震荡,但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仍有上扬。

哈密新能源公司1月份总产品产量超过17万吨,实现满负荷运行,顺利实现首月“开门红”。

2月16日晚,哈密新能源公司碎煤加压气化B区6号炉发生煤气泄漏引起燃烧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碎煤加压气化B区6号炉的局部损坏及所在区其它附属设备相关的电气、仪表及建(构)筑物的部分损毁,工厂的主要生产装置和关键设备均未受到影响。2月26日,哈密新能源公司热电、空分装置已正常开车运行,3月3日产出合格产品。受该事故影响,一季度产品产量、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二)天然气板块

2017年第一季度,天然气国际价格有所回落,进口气资源占据市场明显,国内市场供应略有回升,LNG价格稳中有跌。公司天然气板块面对行业供需发展新形势,在优化现有产销结构的同时,积极推进启东项目建设进度,着手准备试靠接卸,通过打造贸、产、销的新型运营结构,提升板块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受哈密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公司自产气量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LNG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三)煤炭板块

2017年第一季度,受能源结构调整、环境约束等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供求基本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因煤焦油市场转暖,周边兰炭企业逐步提升产能。公司紧抓时机部署生产,适时调整产品价格,积极扩展销售区域。一季度,实现煤炭销售117.8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52.04%;实现煤炭销售收入26,054.72 万元,销售成本23,132.76 万元,毛利2,921.96 万元。

注:煤炭销量不含公司自用煤量。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其他事项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十次会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A股股票项目;2016年2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获得通过;2016年12月9日和12月26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正式文件。(详见公司2015-033、040号,2016-011、052、053、054号公告)

(2)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2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部分员工作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由证券公司在托管银行监督下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参加“宏广计划”的员工委托资金只能交易广汇能源(SH600256)流通股股票并长期持有。自2012年10月12日至12月11日期间,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宏广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当年增持计划正式实施完毕。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宏广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48,700,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3%。

本期“宏广计划”员工缴款三年期限于2015年10月12日到期,增持完成日至2015年12月11日持有期满三年。后经广汇集团充分征询员工持有人意见,决定在原“宏广计划”到期后,向后延期三年至2018年12月11日。2017年因金融机构监管政策变化,原证券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计划提出新的要求与标准,原员工共同持有的“宏广计划”继续延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此新情况,经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研究决定:由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定向收回 “宏广计划”帐户持有的广汇能源股份,按照原宏广计划管理办法向参与员工退付本金及相关收益,“宏广计划”帐户继续保留。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在2018年12月11日“宏广计划”延期存续期前不减持,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

该项目前期立项、施工许可、交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任务全部完成。与华电清洁能源公司签订容量租赁协议;与华电江苏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公司签订了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合同;与中石油西气东输管线公司签订“天然气代输协议”。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整体进入试运营阶段,实现LNG周转量40万吨/年;按照项目建设规划,扩建2个16万方LNG储罐,一期及一期扩建后实现LNG周转量300万吨/年;深化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建设进度。

(4)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

该项目筹备、建设期手续已全部办结;污水处理项目处于收尾阶段,具备接水条件;完成污水处理装置外围公用工程等其他配套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末,1000万吨/年块煤干馏装置Ⅲ系列炭化炉已正式点火投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东升

日期 2017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