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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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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28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5月13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及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7年4月24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所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以自行在公司、参控股等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2、公司董事会秘书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对推荐提名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在独立董事候选人被确定提名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上交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上交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交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如果上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请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待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经验和工作阅历,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如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4)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4、独立董事无下列不良纪录:

(1)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4)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5)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

有);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7年4月24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17年4月24日前邮寄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4、2017年4月24日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

3、邮编:100071

4、联系人:张思莹

5、电话:010-82561878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7-029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5月13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及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监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7年4月24日前向公司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格式详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7年4月24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17年4月24日前邮寄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4、2017年4月24日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2号楼15层

3、邮编:100071

4、联系人:张思莹

5、电话:010-82561878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