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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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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7-01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17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7-01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7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4日。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后延长12个月(即2017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事项不变。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01、1.02、1.03、2、3、4、5、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0、1.01、1.02、1.03、2、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联系人:张云波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336635

传真:029-81778626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