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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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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天山汽车是八钢公司的联营公司。

15、新疆德勤互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德勤互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锅炉检验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计量服务、一般物品鉴定服务、特种设备服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服务;工矿企业废水监测服务、生活废水监测服务;城市废料监测服务、生产废料监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及网架制作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工程的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设施生产组织管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技术咨询。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15号。法定代表人:肖勇。

德勤互力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6、新疆八钢佳域工贸总公司(下称“佳域公司”)

注册资本:叁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机构,工业商业(管理)、饮食业(管理),劳务,职业介绍,房屋租赁。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张则刚。

佳域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公司的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其中本公司向八钢公司采购生产用铁水价格,是根据八钢公司铁水工艺成本,结合同类生铁市场交易价格及当年当月钢材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价)的变化,加成确定铁水关联交易结算价格;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一)购买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能源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关联方采购日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燃料、动力等生产能源,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相关关联方,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关联方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便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八钢 编号:临2017-02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债务重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本次债务重组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收益119.20万元计入2017年第一季度损益。

●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为了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应付款项开展清理工作,就相关债务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595.64万元,折让比例为20%。截至2017年3月31日,实际付款476.44万元,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19.20万元计入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损益。

二、债权人基本情况

公司无法获得债权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依据债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其基本信息。

三、债务重组具体情况

在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与非关联债权人签署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595.64万元,经债权人主动放弃货款的20%,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19.20万元。重组后债务476.44万元由公司以票据方式支付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完全解除,因此,本次债务重组后续不存在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续。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债务重组各方签署了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公司

乙方:债权人

(二)主要条款: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货款,乙方主动提出放弃货款的20%债权,剩余80%欠款由甲方以商业承兑汇票一次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货款后,双方涉及合同明细的债权债务结清,再无其他经济纠纷。

五、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一)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情形。

(二)债务重组涉及的相关款项支付,已由公司安排解决。

(三)债务重组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交付和过户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债务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能够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重组收益119.20万元计入2017年第一季度损益(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为债权方单纯减免上市公司债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17-02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17-02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办组织〔2016〕38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党委党建〔2017〕1号)精神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宝武委〔2017〕1号)、《关于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宝武委组〔2017〕13号)安排,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增加:“1.11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二、第五章董事会之第三节董事会之5.3.4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增加:“(十九)董事会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并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三、增加:“第六章 党委

6.1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6.2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考察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四、原第六章至第十三章修订为第七章至第十四章,相关条款依次顺延。

五、根据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将3.1.4条中:

现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股)

更新为:

现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股)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证券简称:*ST八钢 公告编号:2017-02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7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7日

至2017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10:00-18: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冷菲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年5月17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