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卫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尹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祖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波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及财务数据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度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2016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报告期内,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等。

期后,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的公告》、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霖

日期 2017-04-24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7-01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17-015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海利骏辉贸易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韦铭、王大衡、胡宏剑等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骏辉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韦铭、王大衡、胡宏剑等自然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二次会议已作出决议,决定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骏辉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该项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海利骏辉贸易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韦铭、王大衡、胡宏剑等自然人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00万元;本公司持有60%股权,韦铭、王大衡、胡宏剑等自然人持有4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化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染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农药产品销售(化肥、农药在许可证书核定的有效期内开展)、有色金属、钢材、线材、矿产品(除专控)、煤炭、焦炭、燃料油、石油制品、沥青及沥青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管道配件、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木材及木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