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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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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商业城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晓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5.09%,主要为取得出售盛京银行股权转让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0.82%,主要为本期铁百收回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49.66%,主要是本期预付自营商品货款减少所致;

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转让上一年度剩余45%盛京银行股权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89.20%,主要是铁西百货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为铁西百货家电预付款取消承兑付款方式所致;

7、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84.13%,主要为冲回16年12月预提的贷款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0.28%,主要为与茂业商厦往来减少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102.65%,主要为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63.94%,主要是本期减少广告费等支出所致;

11、财务费用上期减少42.45%,主要是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96亿,主要为出售上一年度剩余45%盛京银行股权所致;

13、营业利润较上期增加621.84%,主要为出售上一年度剩余45%盛京银行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7162.02%,主要为本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所致;

15、所得税费用较期初增加89.03%,主要是铁西百货利润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20089.37%,主要为取得出售盛京银行股权转让款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30.16%,主要为归还茂业商厦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与太原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茂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盛京银行全部非上市内资股8,550万股(占盛京银行股本总数的1.47%)以6.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太原茂业,转让金额52,15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28日,交易双方已完成55%的标的资产(即47,025,000股)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28,685.25万元。

2017年2月6日,交易双方完成余下45%的标的资产(即38,475,000股)的过户登记手续;且太原茂业已向公司支付余下45%的股权转让款23,469.75万元。

至此,交易双方已完成全部85,500,000股盛京银行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52,155万元。公司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太原茂业支付余下45%的盛京银行股权转让款23,469.75万元,致使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正,与上年同期亏损相比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名称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奇

日 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7-01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经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