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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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合计持有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6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股本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90.5万股。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关于其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1、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9.72%。上述人员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上股份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自取得本公司股份以来,未发生过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90.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3%。具体如下表:

2、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拟减持事项有关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承诺:“自德宏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德宏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德宏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自德宏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德宏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宏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德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宏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德宏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改善生活。

(四)其他事项

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施旻霞、唐美凤、倪为民、沈斌耀、张婷婷、朱国强、王凯凯、蔡建锋、沈建荣、胡丕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5月3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