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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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其配偶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06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其配偶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孟广宝先生的配偶鲍乐女士。

(二)截至公告日,鲍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稳定投资者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长孟广宝先生及其配偶鲍乐女士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