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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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7-03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向公司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8.7万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高能环境关于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有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激励股份,由此引起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另外,2017年4月1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目前,2016年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方案,须对股权激励计划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引起的股权激励名单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有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资金安排原因,合计放弃激励股份0.5万股,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53名调整为48名,并由此引起预留部分授予的份额由68.7万股调整为68.2万股。

此调整纯粹由于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引起,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变动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没有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况,名单中人员均为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并认可,同时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的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因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引起的股权激励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92.3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546,1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330,923,000股。本次利润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61,846,000股,仍有未分配利润764,609,802.87元, 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32,046,539.42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现该方案已于2017年5月2日实施完毕,且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前,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6.70元/股调整为8.33元/股,授予数量由68.2万股调整为136.4万股。

具体价格调整公式详见公司《高能环境关于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三、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

经过上述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如下:

注:本公告中数值保留二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据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改变此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方案,亦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有效性;因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调整系按照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进行,并且在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发布的《高能环境关于权激励预留部分授予及调整其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中已经予以说明;此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因5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激励股份原因引起的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股份数量的调整纯系个人原因,除此5名激励对象放弃相应所获授股份外,股权激励计划名单没有新加入激励对象的情况,名单中人员全部为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核并认可,同时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的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综上,本公告所述调整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重新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