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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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
2017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

2017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关于举办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公司拟参加由河北证监局举办的“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5月16日;

二、活动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活动安排: 14:00—16:00 进行网上交流,回答投资者提问;

四、参加方式:

本次年度集体接待日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 参与交流。

五、接待人员: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金海先生、财务总监景中华先生。

届时,公司将针对投资者关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衡水滨湖新区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为推动河北省冀中南经济加速崛起,打造衡水市滨湖城市特色品牌,拉动滨湖城市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2017年5月9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邢台荣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邢台荣盛旅游”)与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与邢台荣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订协议对方及审批情况

名称: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南大街3369号;

公司及邢台荣盛旅游与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有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区域

合作区域总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东至东升路,西至东湖大道,南至中干渠、北至刘氏路。乙方就5.5平方公里内前期策划、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园区建设、产业投资及运营与衡水市人民政府及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开展全面合作,总投资约100亿。其中一期启动区域为横二路北侧区域。

(二)合作模式

项目合作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模式为基础,但是不限于PPP模式。由邢台荣盛旅游与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指定单位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衡水市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实施。

(三)合作内容

1、前期策划:邢台荣盛旅游凭借公司资源优势,结合滨湖新区发展定位,参照国际化、前瞻性、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配合衡水市人民政府做好园林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市政规划及公共服务布局等编制工作。

2、基础设施建设:采取PPP模式为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片区内市政工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综合管网、水利工程、绿化、污水处理、河道治理等。

3、土地整理: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开展前期手续、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改善片区环境,使片区土地达到上市标准。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采用PPP合作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包括产业园建设、招商及运营,片区内配套的医院、学校艺术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同时邢台荣盛旅游将为合作片区引进符合项目资源的高端教育、高端医疗及高端养老等机构,为加快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5、产业投资及运营:邢台荣盛旅游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合作区域内进行产业地产、商业地产及高端居住产品的综合性开发。

(四)合作机制

1、该协议签署以后、尽快进行项目公司注册,邀请前期策划、PPP咨询等相关单位,启动相关PPP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定流程,尽快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2、双方根据项目合作需要,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推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衡水湖是华北单体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泊,湖泊面积达75平方公里,享有“燕赵最美湿地”、“京津冀最美湿地”、“京南第一湖”、“华北绿明珠”、“东亚蓝宝石”等诸多佳誉。

衡水滨湖新区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衡水市,总占地面积18.88平方公里,成立于2011年1月,辖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和彭杜、魏屯两个乡镇,按管控区和指导区两种类型对环湖区域实施统一领导管理。

衡水滨湖新区是河北省“十二五”时期推动冀中南经济区加速崛起,培育冀中南经济增长新优势的战略重点之一,是衡水市充分发挥衡水湖生态优势,统筹“一湖两城”发展,集打造滨湖城市特色品牌,拉动滨湖城市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开发衡水滨湖新区项目,将其打造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示范区,实现了公司对河北十一个地市全覆盖的战略布局,使得公司深耕京津冀的战略将更趋深入,在京津冀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为公司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上述协议的签署也是公司继秦皇岛七里海、邢台市邢东新区、淮北碳谷产业新城等项目后,取得的又一个PPP方式合作项目(即政府与社会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方式进行合作),将为后续PPP项目的获取及开发、运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协议确定的所有原则和条款,均以项目公司通过法定途径成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为前提,公司能否最终成为合作伙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与邢台荣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在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3,035,004,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9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2,738,71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8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296,289,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1%。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299,640,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4,99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3,3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4,99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3,30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三)《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4,622,4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379,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258,40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379,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7%;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34,99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3,30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五)《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4,99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3,3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六)《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4.00元现金股息(含税)。2016年度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39,265,540.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年。

2、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035,000,0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6,0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34,998,6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1,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634,6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八)《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4,551,46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11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523,3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1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2,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九)《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4,622,4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377,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258,40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4%;反对4,7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377,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十)《关于为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4,887,9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15,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523,9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115,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1,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十一)《关于为沈阳荣盛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4,88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17,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523,30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17,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关于为长沙荣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4,887,3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17,4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523,3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17,4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追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34,887,94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15,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3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9,523,905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115,5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1,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齐凌峰、黄育华所作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5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现对公司2017年4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4月份,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天津市、秦皇岛市取得了三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荣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以179,205万元竞得天津市津静(拍)2017-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天津市津静(拍)2017-06号地块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该地块出让面积146,589.70平方米(折合219.8846亩),其中,居住用地出让面积141,930.60平方米,容积率1.0-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服务设施用地出让面积4,659.10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科教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期限70年,科教用地期限50年。

(二)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股85%)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北戴河新区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1,482.24万元竞得秦皇岛市宗地编号为130322804007GB00008、130322804007GB00009的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秦皇岛市130322804007GB00008号地块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赤洋口片区,滨海新大道D4段东侧、渤海西侧、滑沙活动中心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8,962.46平方米(折合13.4437亩),容积率<1.2,建筑密度≤68%。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40年。

秦皇岛市130322804007GB00009号地块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赤洋口片区,滨海新大道D4段东侧、渤海西侧、滑沙活动中心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5,055.51平方米(折合7.5833亩),容积率<1.1,建筑密度≤45%。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40年。

备查文件

1、天津市津静(拍)2017-06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2、秦皇岛市130322804007GB00008号、130322804007GB00009号地块的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