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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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7-15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为便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在使用网络投票前征求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及便于A股股东投票,特在本公司2017年4月27日《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上补充增加附件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 除了上述补充事项外,于 2017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5日

至2017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 ,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2):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上海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 请填上以阁下您的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任书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3) 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单位,则本授权委托书上须盖上法人单位的印鉴,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

如本授权委托书由阁下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则必须经过公证。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A股股东请注意:本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签署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 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00540),方为有效。

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7) 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8) 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之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