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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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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7-03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5月11日接到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公安局寄来的《马尔康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交由公司董秘詹金明转交被捕人家属许金和、许木林):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许建成先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7年3月20日被马尔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继续关注案情的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目前初步了解的情况,许建成先生涉嫌合同诈骗罪系其个人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目前,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7-03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金鑫矿业采矿权拟

被司法拍卖事项发回重新审查的执行裁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媒体信息核实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由于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逾期事项,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正在进行案件抵押物(即采矿权证)司法网上拍卖的准备工作。

近日,公司关注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涉及金鑫矿业采矿权拟拍卖事项的执行裁定书[(2017)川07执复11号],该裁定文书撤销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针对李剑南、王辉提出的执行拍卖采矿权的异议申请所做出的裁定,要求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一、采矿权拟被司法拍卖事项发回重新审查的执行裁定情况

执行裁定书[(2017)川07执复11号]主要内容如下:

李剑南、王辉不服江油法院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的采矿权执行拍卖,向江油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认定金鑫公司采矿权不属于执行财产,并停止对采矿权的拍卖等执行措施。

执行法院(即江油法院)认为,该院裁定拍卖编号为51322900081201的四川阿坝州锂辉石矿的采矿权用于偿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李剑南、王辉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拍卖行为违法或拍卖的财产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马尔康市公安局出具的函只能证明陈建山涉嫌合同诈骗案现处于侦查阶段,尚不能确定金鑫公司的采矿权系该刑事案件的赃物,异议人提出停止拍卖的异议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遂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2016)川0781执异159号执行裁定,驳回李剑南、王辉的执行异议。

李剑南、王辉不服,提出复议称,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金鑫公司98%股份,复议申请人李剑南、王辉等人涉案股权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19%,系间接拥有金鑫公司部分股份,涉案金额为29453.22万元,法院对金鑫公司采矿权拍卖将造成其巨额经济损失。据此,请求本院(即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江油法院(2016)川0781执异159号执行裁定,对金鑫公司采矿权停止拍卖。

本院认为,执行程序中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执行当事人之外,与执行结果存在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江油法院异议审查过程中,既认为李剑南、王辉是利害关系人,又认为其与拍卖的财产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属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江油市人民法院(2016)川0781执异159号执行裁定;

发回江油市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二、相关情况说明

2014年3月公司放弃间接控股子公司闽锋锂业(现已更名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李剑南、王辉、张烈、王子平、李会秋等少数股东33.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李剑南、王辉等少数股东拟将该等股权转让给厦门国石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国石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陈建山系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彼时,公司持股比例66.67%的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另一股东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33%股权)持有闽锋锂业62.95%股权。【详见公司2014年3月27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2014年8月,公司签订《关于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框架协议》,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以及持有闽锋锂业33.1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而享有深圳天骄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70%及闽锋锂业96.14%最终权益。【详见公司2014年8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及后续披露的《关于拟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关于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关于受让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三、风险提示

金鑫矿业采矿权拟被司法拍卖事项发回重新审查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金鑫矿业采矿权仍面临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子公司金鑫矿业采矿权拟被司法拍卖事项发回江油市人民法院重新审查相关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7-03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参与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拟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建成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詹金明先生,独立董事唐予华先生,财务总监黄燕琴女士等。

现将参加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人员变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许进生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詹金明先生,独立董事唐予华先生,副总裁莫洪彬先生等。

除上述变更,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其它事宜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