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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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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4、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4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4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12项议案。根据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7-04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2月修订)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正在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7-033),并于2017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7-034)。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