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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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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7年6月 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B栋第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6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5:00 至2017年6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4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B栋第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下为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项目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公司自身,公司拟将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33,740.83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关于续聘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议,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办理2016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拟在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4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800万元。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议,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2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注册资本在上述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将由人民币10,4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800万元。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一)和(二)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提案(三)和(四)项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上述提案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临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17年6月1日17:30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B栋第4层;邮编518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蓝海华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益 杨延帆

联系电话:0755-27657465

联系传真:0755-81795840

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阳光社区新锋大楼B栋第4层

邮编:518055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84;投票简称:“蓝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6月1日17:30之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