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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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7-027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向北京国英富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0%。2016年5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同时上述款项发放完毕。详见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8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5)。

截止2017年5月12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委托贷款本金3,000万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公告编号:2017-02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其中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的额度为3.5亿元,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额度为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编号:2017年招战略三委字第001号),通过招商银行向春秋农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控股”)提供委托贷款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0.50%。并由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春秋农林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201

法定代表人:易松柏

注册资本:6,4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营业期限:2009年06月26日至2059年06月25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2、股权结构

自然人易松柏持股93.75%、自然人夏东持股6.25%。

实际控制人:易松柏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春秋控股资产总计45,087.15万元,负债总计27,735.15万元,净资产17,35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1%。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92.89万元,实现净利润5,898.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春秋控股资产总计38,616.95万元,负债总计18,724.32万元,净资产19,892.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49%。2017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291.20万元,实现净利润540.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

春秋控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春秋控股提供过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10.50%

5、担保措施:由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雁密路99号601室-1864

法定代表人:丁明山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2000年9月29日至2050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生产新型材料、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机械设备;高科技、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及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型材料、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机械设备的开发、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产受托管理;实业项目的投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石油制品、炉料、矿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及汽车配件焦炭、轻纺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租赁办公设备、机械设备;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445,409.05万元,负债总计807,723.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6,627.7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1,124.2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75.5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招商银行贷款给春秋控股,该笔贷款由第三方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

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低风险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9%。

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

八、公司承诺

1、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时不处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4、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补充公告;

6、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