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7-02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6年2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增加注册额度不超 40 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2017年5月11日,公司按相关程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7鲁西化工SCP001,债券代码:011760056),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270日,发行价格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5.39%。主承销商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情况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2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在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十一项议案中,第十一项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被参会股东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至2017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金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8,414,230股,占公司总股份1,464,860,778股的34.02%。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269,8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5,130,3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8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83,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20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70%,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2,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9563%,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04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20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570%,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98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097 %,反对7,42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4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6718%,反对 7,427,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32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20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70%,反对7,4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7,424,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29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7年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注册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0,98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097%,反对7,42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4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6718%,反对7,427,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32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462,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9563%,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04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20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70%,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137,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25%,反对3,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99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0900%,反对3,27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9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95,20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70%,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64,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8.7921%,反对3,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2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3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3700%,反对7,42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63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4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6718%,反对7,427,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2.32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邢建枢 王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