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及实际控制人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5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及实际控制人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1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123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12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阙文彬先生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阙文彬先生进行立案稽查。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号)。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7]20号),内容如下:

“2016年2月,我会决定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立案调查。经审理,我会认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根据该通知,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次立案引起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的风险已解除。

同时,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对阙文彬先生作出如下处罚:“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26,571,680元,并处26,571,680元的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的决定仅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相关当事人的事先告知,阙文彬先生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告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