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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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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3、发行方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四、《关于为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为其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由于邵武创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上述第一、第二、第四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2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3、发行方式

一次或多次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2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向交通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为其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4.43%股权,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邵武创鑫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开始实施,担保期限一年。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对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3、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为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32,974.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4 %;公司为控股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974.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邵武创鑫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17-02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0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5月26日、5月3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8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