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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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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7-039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14:30-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梅路2975号虹梅嘉廷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焕雄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91,105,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1,100,2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8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二)《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四)《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六)《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七)《关于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反对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1,146,631,692票(191,105,282*6)。

8.1《关于选举陈福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福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2《关于选举陈焕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焕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3《关于选举陈楚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楚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4《关于选举纪安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纪安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5《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6《关于选举马京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京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独立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573,315,846票(191,105,282*3)。

9.1《关于选举凌玉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凌玉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关于选举刘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刘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关于选举徐士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徐士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382,210,564票(191,105,282*2)。

10.1《关于选举周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周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0.2《关于选举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2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2,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4%。

该议案获得通过。覃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和龚嘉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