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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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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偿受让企业名称的公告

2017-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偿受让企业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股份”)与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保”)签署《企业名称转让协议》,华光股份拟无偿受让国联环保拥有的企业名称“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事项不涉及华光股份更名;

●《企业名称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国联环保完成工商注销手续之日起生效。

一、基本情况概述

华光股份拟以向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国联环保,该重组方案已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光股份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国联环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国联环保将注销法人资格,国联环保持有华光股份股票也相应注销。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无偿受让国联环保拥有的“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并签署《企业名称转让协议》,本次受让企业名称事项不涉及华光股份更名。

二、企业名称转让协议概况

(一)协议双方

甲方(转让方):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行业的投资;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通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产品、煤炭的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国联环保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8、与上市公司关系:

国联环保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15,504,522股份,占总股本的45.12%。

因公司吸收合并国联环保方案正在实施中,根据重组方案,华光股份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国联环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国联环保将注销法人资格,国联环保持有华光股份股票也相应注销。

(三)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将其企业名称“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乙方;

2、鉴于乙方系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甲方的企业名称后,根据乙方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乙方应在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时,名称登记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受让完成上述企业名称,甲方不再享有该项企业名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何时使用该项企业名称。

4、甲、乙双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已经由其有权部门审议同意,均在其权限之内,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其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已采取了必要的行为进行适当授权且未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完成上述相关企业名称转让事宜。

5、因协议本身及其履行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四)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完成工商注销手续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企业名称事项不涉及华光股份更名,后续无锡市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注销。未来华光股份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后决定是否更名并将名称变更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