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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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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7-02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吕勇明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启杰先生、魏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强志雄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银行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6年度公司以总股本522,241,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47,001,756.51 元,剩余679,311,599.6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9、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若公司2017年年内完成非公开发行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等原因导致审计工作量发生变化,建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对2017年度的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10、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给予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本议案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六是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源、龚嘉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源、龚嘉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吕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吕勇明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周峻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吕勇明先生担任召集人,成员为:周峻先生、瞿元庆先生、黄真诚先生,吕毅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史敏女士担任召集人,成员为:周峻先生、季胜君先生、黄真诚先生,吕毅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真诚先生担任召集人,成员为吕勇明先生、吕毅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长吕勇明先生提名聘任瞿元庆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经公司董事长吕勇明先生提名聘任陈乃轶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庞学英女士、王薇女士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瞿元庆先生提名,聘任张荻先生、盛一鸣先生担任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证券的市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出借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7-028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卢力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选举卢力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