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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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17-050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停牌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4日、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019、021、023、026、029、042、045)。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5月1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资产收购,工作量较大,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难以按照原计划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停牌期将满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6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