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7-01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和《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根据协议、说明书和理财业务购买申请表,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39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39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编码:C17AT0193
3、产品基本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封闭型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本金及理财收益:保本,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9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30%。
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6、期限:105天,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9月1日。
7、兑付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存在的风险
(1)尽管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防范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现金流的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0000万元(包括本次的10000万元)。
六、报备文件
1.《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
2.《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理财业务购买申请表。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