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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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7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666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9,9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99,794,081股的48.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5,752,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16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姜颖先生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何卓君、王静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四)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六)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 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 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办法的议案。

(十一)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办法的议案。

(十二)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办法的议案。

(十三)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薪酬办法的议案。

(十四)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十五)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十六)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十七)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八)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十九)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1、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

3、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发行数量

6、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7、 限售期

8、 上市地

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 决议的有效期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一)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二)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五)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十六)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第(四)项、第(十八)至第(二十六)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何卓君、王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