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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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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2017-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12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4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日前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发出的告知函,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于2017年5月18日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渤海银行BH-S17181号理财产品”等三款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产品总额为人民币90,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7181】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

2.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7182】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4,000,000元

3.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7183】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投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

二、 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鹏欣矿投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通过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4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有效表决票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楼定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自然人姜照柏、自然人姜雷签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详见同日公告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联董事楼定波、姜雷、王冰、彭毅敏、公茂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因补充运营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770.80万元,期限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6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自然人姜照柏、姜雷签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为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一、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自然人姜照柏、自然人姜雷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本《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方案,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定波、姜雷、王冰、彭毅敏、公茂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 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299号

法定代表人:王冰

乙 方1:姜照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乙 方2: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2. 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配套融资。其中:各方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但最终是否募集或足额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待本次重组方案确定后,双方将正式签署资产购买协议等相关协议,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确认,并需经由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标的资产情况

3.1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拟包括乙方持有的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等标的资产。甲方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3.2 相关方将对上述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具体细节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约定。

4. 税费

4.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收费及支出。

4.2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并缴纳。

5. 保密和信息披露

各方同意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首先应由甲方在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在此之前各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而向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公开发布或向与本次重组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任何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要求对争议进行协商后30日内,该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8.本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而解除。

本协议除保密和信息披露条款、违约责任条款、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外,其他条款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资产收购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海内外业务的发展。如双方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重组框架协议,为本次重组的主要原则及内容,关于本次重组的具体事宜以届时有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表明了各方的合作意向,并对合作的原则性条款做了约定,以作为公司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及具体事项需要以各方进一步协商且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需要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7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共计人民币15,770.8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人民币81,746.05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基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拟为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鹏欣”)因补充运营流动资金向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770.80万元,期限36个月。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达孜鹏欣向九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江苏拉萨展销中心 306室

法定代表人:宋乐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化工产品、矿产品及金属矿产品的批发与销售;新型材料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达孜鹏欣资产总额为9,973,838.05 元,负债总额0元,资产净额为9,973,838.05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26,161.95 元(未经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达孜鹏欣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达孜鹏欣100%的股权,因此达孜鹏欣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九州证券签署《保证合同》,并申请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九州证券依据其与达孜鹏欣签订的主合同【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书》项下的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柒佰柒拾万捌仟元整(¥157,708,000.00元),期限36个月。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推动达孜鹏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为达孜鹏欣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5月18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46.05万元(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美金6000万元(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1,746.05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美金 (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担保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17-07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万豪虹桥大酒店二楼万豪阁一厅(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270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楼定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崔彬、王力群、余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姚毅 潘江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7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7日,公司发布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17年2月21日,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1日起停牌。

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7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2017年2月21日起算,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7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的各项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7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4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7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同时提请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017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上述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况

(一)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CHINA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ROPRIETARY LIMITED(以下简称“CAPM”)74%的股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照柏。

(二) 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前置审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重组涉及海外收购,将涉及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相关备案程序。此外,本次交易因涉及中国企业跨境收购南非标的资产CAPM 74%股权,需取得南非矿产资源部(Depart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批准。

三、 重组框架协议情况

2017年5月18日,公司与姜照柏及姜雷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就公司通过向姜照柏及姜雷购买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奥尼金矿相关资产达成初步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组方案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配套融资。其中:各方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但最终是否募集或足额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待本次重组方案确定后,双方将正式签署资产购买协议等相关协议,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确认,并需经由鹏欣资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标的资产收购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拟包括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等标的资产。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相关方将对上述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具体细节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约定。

四、 本次延期复牌的必要性及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资产且相关事项较多,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工作量大且较为复杂。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2017年5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五、 后续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继续抓紧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复牌。

六、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积极推进之中。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资产且相关事项较多,标的资产的法律、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工作量大且较为复杂。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本次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鹏欣资源申请延期复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尽快复牌。

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最终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沟通与协商,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3、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八、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5月13日披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并于2017年5月16日13:00-14: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及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4)。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7-07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6年10月26日——2017年4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16年10月26日——2017年4月26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庄知音出具的承诺函,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