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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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4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概要及风险提示

1、合同概要: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夏智慧”)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拉萨分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电信”)于2017年5月22日签署《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友好协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2、合同的生效条件: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3、合同的履行期限:5年;

4、合同涉及项目的投资规模:在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共同参与投资建设总额度为10亿元的智慧城市相关建设项目;

5、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意向合作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还需后续签署正式协议,因此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6、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对当年业绩的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若该协议顺利实施,则将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7、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背景及当事人介绍

1、合同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电信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充分发挥天夏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能力,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拉萨分公司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拉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土登穷穷

企业类型:国有事业单位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40100724904611H

公司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59号

注册资本:---(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电信网络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按国家规定进行国际业务对外结算,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广告、设备销售、技术培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关系说明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拉萨分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拉萨分公司没有直接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购销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拉萨市各区域、各领域智慧城市建设,以灵活的合作机制和商业模式,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快速落地实施,加速提升当地政府、龙头企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互联网新经济加快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

天夏智慧在未来5年内与拉萨电信合作,在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共同参与投资建设总额度为10亿元的智慧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着力提升拉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采用“财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一是打造重点示范工程,提升各区县公共设施智能化水平;二是通过国家资本金的基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运营,解决财政吃紧问题;三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于政务和民生,提高城市自主管理能力;四是助力产业链快速集聚,激发各区县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活力。

2、合作方向

结合双方发展优势及经验,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聚焦“互联网+政务”、“互联网+城市管理”、“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园区”、“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交通”、“互联网+水利”、“互联网+民政”、“互联网+食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平安城市”等几个方面,探索商务模式,形成解决方案,合作推广落地。结合现有拉萨市实际市场规划情况,现以拉萨市部分区县的项目作为合作试点,共同商讨并落实合作模式。

(三)合作机制

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拉萨电信指定政企客户部项目中心牵头,天夏智慧由其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双方日常的沟通和联络,协调推进具体合作事宜的落实。

为扎实推进拉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双方联合成立拉萨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小组,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并进行常态化项目运作。

(四)附则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对所获得的另一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本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届后是否延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协议不能代替具体项目协议,也不作为具体合作项目中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以具体实施协议为准。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并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各项具体实施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对当年业绩的影响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若最终签署具体的正式项目协议,将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协议,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1、持续披露: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4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广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贾国华先生、财务负责人杨菁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