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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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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9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31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3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2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660064917192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693358084

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67176491486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公司管理,已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