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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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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盐高速公路
深圳段改扩建项目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的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7-1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盐高速公路

深圳段改扩建项目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发改委”)出具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582号),现将有关核准情况公告如下:

粤发改交通函【2017】2582号文明确:为缓解长深国家高速公路(G25)深圳市繁忙路段拥堵状况,加强深圳市对粤东、粤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项目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为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路线起于惠州和深圳交界处的坑塘径(接惠盐高速公路惠州段),沿既有惠盐高速公路加宽扩建,经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地、富地岗、金钱坳、龙岗、龙城,终于原荷坳收费站附件(与现有机荷高速公路相接),改扩建路线全长约20.33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路线起点至深圳外环高速坪地枢纽立交段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其余路段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项目总投资暂估算为26.5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3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30%(由项目业主自筹),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由惠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省交通管理部门。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公司占股66.67%,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3.33%。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广东省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详细披露该项目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