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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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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7-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创赢”)计划自2016年12月27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2%。近日,公司收到力合创赢《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汇总对账单》。力合创赢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5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00,0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力合创赢于2017年5月17日再次减持,本次减持公司股份2,33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力合创赢为本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股东,自公司披露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起三个交易日后至本公告日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83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力合创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力合创赢承诺自2016年12月27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2%。

截至本公告日,力合创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事项。

2、力合创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力合创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06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381,240,000股的5.00%,仍为公司大股东。

3、力合创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力合创赢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规定。

5、本公司将敦促力合创赢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