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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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在公司住所地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周农杰、董事瞿元庆、董事刘金宇、董事梁冰、独立董事易宪容、独立董事金雪军、独立董事王烨以电话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工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列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新增一条条款。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公司章程》新增“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共计九条条款。

第一百零二条 成立中国共产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各分公司、子公司相应成立党组织,隶属公司党委。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职数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公司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二)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七)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事项。

(十)其他需要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党委议事通过召开党委会的方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党建工作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对公司党的建设进行系统部署和安排。

第一百零七条 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司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

第一百零八条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纳入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党委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公司党委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两为主”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

三、根据前述修改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公司章程》条款的序号。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章程》所涉重要条款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东流路888号合肥天鹅湖大酒店1楼贵宾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4日

至2017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6、听取《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7、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8、听取《关于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9、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和2017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8、9、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6.04、6.05、6.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子议案: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6.02子议案:安徽省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3子议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6.04子议案: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5子议案: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6.06子议案: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8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号码:0551-65161600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层

邮政编码:230081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