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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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5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表1)增加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

表1:增加平安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自2017年5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表1中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请见平安银行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可以拨打平安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3,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网站:bank.pingan.com,同时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