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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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7-031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0.3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31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5,495,668股调整为不超过116,391,852股。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15,495,668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0.39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5,495,668股新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二、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835,1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5月24日。目前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含税))/(1+每股转增股数)=(10.39元/股-0.084元/股)÷1=10.31元/股(向上保留小数点两位)

2、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15,495,668股,调整为不超过116,391,852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20,000.00万元/10.31元/股=116,391,852股(向下取整)。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7-032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团”)的通知,经投集团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7年5月25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经投集团拟自2017年5月25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少于300万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经投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增持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经投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经投集团持有9,631.7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2、经投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经投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