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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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上市公司网上
集体接待日暨投资者保护工作
经验交流会的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上市公司网上

集体接待日暨投资者保护工作

经验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日(星期五)14: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逸泉国际大酒店三楼卢浮宫会议厅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召开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7年3月25日发布了2016年年度报告。根据河南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南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暨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为多渠道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本公司定于2017年6月2日参加河南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暨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将就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和沟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日(星期五)14:00-17:00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逸泉国际大酒店三楼卢浮宫会议厅

三、参会人员

公司财务总监梅君女士、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丁彩霞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互动平台 http://rs.p5w.net

现场热线电话 0371-55565020

本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议程

第一项: 14:00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嘉宾

第二项: 14:05主办单位致辞

第三项: 14:15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领导致辞

第四项: 14:25上市公司就投资者保护工作做经验分享

第五项: 14:45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进行新媒体时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培训

第六项: 15:05网上交流开始,河南辖区上市公司分别回答投资者提问

第七项: 17:00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杨萍女士、丁彩霞女士

2、电话:0371-64569088

3、传真:0371-64569089

4、邮箱:zhqb@zfsy.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中孚债”及“12中孚债”公司债券恢复债券质押式回购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15日,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09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评级结果为:AA。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的临2017-065号公告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11中孚债”、“12中孚债”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自2017年5月3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11中孚债”、“12中孚债”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并恢复债券质押式回购入库申报。“11中孚债”、“12中孚债”质押券申报和转回的代码分别为“104093”、“104162”,出入库简称分别为“11中孚质”、 “12中孚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于近两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近两个交易日,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1,915,000股,增持金额约为8,602,782.27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0.1100%。

本次增持前,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73,521,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58%;本次增持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75,436,705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68%。

二、后续增持计划

2017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7-063号公告):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7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在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元/股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豫联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根据近来豫联集团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合计情况,至今豫联集团增持金额累计达人民币33,596,951.61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039,835.21元,详细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0日及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临2017-064号公告、临2017-066号公告、临2017-067号公告及临2017-068号公告。本次豫联集团的增持为前述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本次增持后,豫联集团还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及资本市场变化,并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适时执行上述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豫联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