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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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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3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副董事长黄博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及公司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公司副董事长黄博办理与公司相关的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审批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公司副董事长黄博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副董事长黄博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