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5 月31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福达集团于2016年11 月14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050,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7 年5月26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11月14日。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409,707,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20%。其中405,600,000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107,311股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67,369,62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8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27%。

二、风险应对措施

福达集团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福达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7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日增利”92天期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日为2017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4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58,794.52元。

2、2017年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日增利”92天期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日为2017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6,712.33元。

3、2017年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日增利”92天期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日为2017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3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7,452.05元。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