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4日至2017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4日下午15:00-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760,86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6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760,86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62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人,代表股份1,842,81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42,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42,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42,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60,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