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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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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7—033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06月09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通知,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天房集团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质押给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8日。本次业务已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交易委托申报。

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95,68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4%,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质押后,天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共有138,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总数的46.6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8%。

(二)第一大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房集团本次质押式回购的资金用途为企业经营。天房集团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销售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的预警线、平仓线等,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天房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部分偿付、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天房集团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