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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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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2017-02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管爱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温宗国先生因事先有其他重要行程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先生出席;副总经理郇庆明先生和财务总监程赣秋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自关联方拆借资金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⒈议案6、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6,887,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6%)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67%)、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778,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28%)、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704,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4.58%)、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234,47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3.91%)、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095,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1.14%)、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730,6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76%),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238,827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1.93%)、唐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4,857,738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1.76%)、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340,5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1.58%)、河北君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976,40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64%)、郇庆明(持有本公司股份10,320,618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73%)等12方股东对该两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该两项议案各自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⒉议案 9、10、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6,887,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6%)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7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67%)、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778,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28%)、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704,981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4.58%)、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5,234,47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3.91%)、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095,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1.14%)、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730,6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76%)等7方股东对该三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该三项议案各自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登凯、方云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